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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助育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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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 来源: 时间:2021-10-26 浏览:

各位学生:

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,调动学习积极性,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并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,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。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,依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,现将我校2020-2021学年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国家助学金。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大一至大四均可)。

二、奖励标准

国家助学金(分为两档:一档4500元;二档2700元)。

三、评审要求
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按“坚持标准、全面衡量、公开公正、好中选优”的要求,依据《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办法》等文件进行评审,确保评审工作有序开展,防止不正之风,杜绝弄虚作假行为。

申请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并提供相关材料。各学院按照要求,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,班主任、辅导员、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。根据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及学校下达的名额,结合学院学生学业情况,提出获奖学生学院推荐名单,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。在全院范围内至少公示3天,公示无异议后,报学校学生事务部审核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1.时间要求: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上报相关材料:

国家助学金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1年10月28日下午15:00前。

2.提交要求:

(1)电子版提交: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1229051840@qq.com。(命名要求:班级+姓名+国家助学金+提交日期);

(2)纸质版:国家助学金一式一份,提交于罗山书院王辉老师处。

五、补充事项

1.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,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。

2.奖助学金发放。国家助学金在秋季(一般在12月份)、春季(一般在4月份)各发一半资助金额。

3.申报材料填写。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上报,有关填写说明详见附件。

未尽事宜请咨询王老师:0577-86595060;办公室:罗山书院。

2021年10月26日

国家助学金各类表格及填写说明.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