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2019级励宣成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22-01-11 浏览:
在近期疫情防控工作中,励宣成等 3 位同学未经报备私自出市,经调查,情况属实。
2021年11月28日,2019级国际交易与贸易学本科2班励宣成(学号:19210108147),未经报备私自出市。
2021年12月3日,2021级金融学类本科4班张宇辰(学号:21210208034),未经报备私自出市。
2021年12月10日,2021级金融学类本科4班刘翌(学号:21210208053),未经报备私自出市。
以上行为违反省、市防控办最新疫情防控要求,违反校园安全治理相关规章制度,扰乱学校管理秩序。
为严肃校纪,教育学生,根据《温州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(温商院行政〔2019〕94号)第三十二条规定,经研究,决定给予励宣成、张宇辰、刘翌同学通报批评。
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,严于律己,为坚决阻断疫情输入校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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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2月14日